競賽審核
1、 團體資格審查
(2)、資格:身分:大專生以上(含研究生、博士生)、
畢業一年內社會新鮮人士。
(3)、報名限制:以團隊形式報名,每組最少四人,最多五人。
2、 企畫書審查
(1)、格式:計畫書以A4直式橫書(由左至右)方式,雙面印刷,左邊裝訂,電子檔及書面各式1份。
(2)、內容大綱:計畫書原則上請按下列大綱架構撰擬,惟細項表達方式及內容,可視計畫性質需要酌予調整。
A、個案摘要
B、問題陳述
C、診斷評估與目標
D、工作項目與執行策略
E、專案時程規劃
F、經費概算
G、預期成果效益
H、附件
甄選規則備註
1、獲選資助團隊應就執行狀況據實告知本會,不得有虛偽、隱瞞或拒絕之行為。若經本會察覺獲選團隊有上述行為,本會得立即停止撥付餘款,並追繳已撥付之經費,並向社會各界公告,獲選資助團隊不得異議。
2、若所有報名參賽提案內容未達要求標準,本會得予以宣告從缺。
3、若有未盡事宜,競賽內容得隨時修正後公佈。